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上月發(fā)布《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征求意見稿)》,對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欺詐、標簽說明書欺詐、食品宣傳欺詐等違規(guī)行為進行規(guī)定。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提出,使用“純綠色”、“無污染”等夸大宣傳用語,以及虛假標注有機食品、綠色食品、“鮮榨”、“固態(tài)發(fā)酵”等字樣,均屬于欺詐行為。這種具備普遍性特征,容易出現消費者權益被侵害的典型食品欺詐行為,首次被重點列明。
3·15前夕,新京報記者調查走訪發(fā)現,《辦法》中明確提及的虛假標注與宣傳欺詐等行為,仍然屢見不鮮,如濃縮原汁調配飲料以“鮮榨”名義出售,無資質廠家出售“有機綠色”食品等。
現象1
勾兌飲料變身“鮮榨汁”、“鮮果汁”
標稱“100%鮮榨果汁”,實則使用食品添加劑或濃縮果汁勾兌而成——此前媒體曾多次曝光果汁產品中的“潛規(guī)則”。
3月7日,新京報記者在電商銷售的“鮮榨果汁”中發(fā)現,仍有不少產品實為勾兌而成。
淘寶網“山里屯堡貴州味道”店鋪在售的“魔梨金刺梨汁”,其在宣傳欄冠以“鮮榨果汁純飲品飲料”等醒目字眼,并承諾不添加任何色素、香精、防腐劑等。但該產品配料表中卻注明使用純凈水、刺梨原汁、白砂糖、檸檬酸、山梨酸鉀等,原果汁含量 20%。
目前國內對鮮榨果汁沒有明確的統(tǒng)一標準。不過可以參考的是,在2010年國家《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擬規(guī)定不得在鮮榨飲料內添加食品添加劑,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稱為“鮮榨飲料”。
而這款所謂的“鮮榨果汁純品飲料”中,按照其標稱的原果汁含量 20%來計算,一瓶245ml的飲品中約有49ml為純果汁,這并不符合上述標準中規(guī)定的不得使用添加劑、不得使用濃縮果汁勾兌等。
《辦法》規(guī)定,虛假標注“鮮榨”、“原榨”等字樣屬于食品標簽、說明書欺詐,可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等最高處3萬元罰款。
現象2
虛假標稱綠色、有機食品
《辦法》中還重點列明了虛假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欺詐行為處理辦法。虛假標注無公害食品、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同樣可對其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員等處以1萬元至3萬元罰款。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在電商平臺上仍有不少商家以“綠色有機健康”、“無農藥無化肥綠色有機”的宣傳名義,出售并未取得國家有機認證的產品。
一家名為“寧遠縣好放心米業(yè)”店鋪銷售的“碧煙稻15kg”產品,頁面上冠以“綠色有機健康非轉基因大米”的名義,售價為75元。但新京報記者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tǒng)中查詢發(fā)現,該產品廠家寧遠縣好放心米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僅取得了一項編號為“WGH-16-01652”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并不具備有機認證證書及資質。
而另一家“大勇蟹田有機大米店”中,銷售的“蟹田大米10kg”產品,宣傳頁面上稱是“有機大米”,使用大量“不施肥、不灑農藥、蟹稻混養(yǎng),無污染綠色有機食品”的文字介紹及圖片。新京報記者查詢發(fā)現,其生產廠家盤錦楊氏米業(yè)有限公司,既未取得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的相關認證,也不具備有機證書及資質。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不得在產品標簽上標注“有機”等字樣、“ORGANIC”等字樣及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
事實上,這種現象屢見不鮮。今年3月2日,新三板掛牌公司正方農牧就因未取得綠色食品認證卻在產品包裝上標有“綠色食品之王”的字眼,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被當地監(jiān)管部門罰款1萬元。
正方農牧是吉林省屬最大國有企業(yè)吉林省煤業(yè)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是國家級農業(yè)產業(yè)化重點龍頭企業(yè)。
現象3
“滋補酒”涉虛假宣傳
酒類產品也是涉嫌虛假宣傳的重災區(qū)。新京報記者查閱發(fā)現,知名品牌勁牌公司旗下產品就因涉嫌虛假宣傳,接連被消費者告上法庭。
2015年4月,消費者許某在電商平臺購買了勁牌35度十全勁酒金樽禮盒500ml,實付金額2800元,該網站宣傳頁載明“勁牌十全大補酒,精選人參、鹿茸等名貴藥材,提純釀制的保健酒,參茸勁酒集滋養(yǎng)脾胃、免疫調節(jié)之功效?!?br />
但許某在向南京市玄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咨詢后得知,該產品并非保健酒,其宣傳違反了廣告法規(guī)定。隨后許某提起訴訟。
2016年11月,法院方面審理認為,涉訴商品系普通食品,但銷售者以保健食品宣傳銷售,且對其配料成分宣傳有誤,構成虛假宣傳,對消費者構成欺詐。
2015年7月,消費者鄧某在云猴網購買了3瓶勁牌35度十全酒,該網站稱該酒為滋補酒,并配有“大補酒,養(yǎng)生酒,抗疲勞,增強免疫力,按做藥的標準生產的保健酒”的廣告宣傳語。
但鄧某查詢發(fā)現,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為普通食品,不屬于保健食品,隨即提起訴訟。2016年3月,法院審理認為,涉案產品并非經國家衛(wèi)生部門審查確認的保健食品,故被告對涉案產品進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構成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判決商家返還鄧某購物款40.5元,并賠償500元。
分析
食品欺詐造成不公平競爭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食品欺詐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是有些企業(yè)不注重夯實提升食品的質量,而是投機取巧在廣告宣傳上重金投入,由此誤導消費者,甚至找一些明星推出虛假廣告,很不正常。
“食品欺詐干擾消費者的知情權、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安全保障權,還會造成企業(yè)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好的食品企業(yè)不做虛假廣告,不誠信的企業(yè)卻敢忽悠消費者”,劉俊海說。
劉俊海表示,《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包括產品欺詐、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欺詐、標簽說明書欺詐在內的十項欺詐行為以及相應法律責任?!罢嬲プ×税傩赵谑称钒踩鹿手薪洺庥銮趾Φ囊恍┓娠L險點、抓住了企業(yè)經營當中的短板和痛點,有助于倒逼企業(yè)誠信經營。”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提出,使用“純綠色”、“無污染”等夸大宣傳用語,以及虛假標注有機食品、綠色食品、“鮮榨”、“固態(tài)發(fā)酵”等字樣,均屬于欺詐行為。這種具備普遍性特征,容易出現消費者權益被侵害的典型食品欺詐行為,首次被重點列明。
3·15前夕,新京報記者調查走訪發(fā)現,《辦法》中明確提及的虛假標注與宣傳欺詐等行為,仍然屢見不鮮,如濃縮原汁調配飲料以“鮮榨”名義出售,無資質廠家出售“有機綠色”食品等。
現象1
勾兌飲料變身“鮮榨汁”、“鮮果汁”
標稱“100%鮮榨果汁”,實則使用食品添加劑或濃縮果汁勾兌而成——此前媒體曾多次曝光果汁產品中的“潛規(guī)則”。
3月7日,新京報記者在電商銷售的“鮮榨果汁”中發(fā)現,仍有不少產品實為勾兌而成。
淘寶網“山里屯堡貴州味道”店鋪在售的“魔梨金刺梨汁”,其在宣傳欄冠以“鮮榨果汁純飲品飲料”等醒目字眼,并承諾不添加任何色素、香精、防腐劑等。但該產品配料表中卻注明使用純凈水、刺梨原汁、白砂糖、檸檬酸、山梨酸鉀等,原果汁含量 20%。
目前國內對鮮榨果汁沒有明確的統(tǒng)一標準。不過可以參考的是,在2010年國家《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擬規(guī)定不得在鮮榨飲料內添加食品添加劑,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稱為“鮮榨飲料”。
而這款所謂的“鮮榨果汁純品飲料”中,按照其標稱的原果汁含量 20%來計算,一瓶245ml的飲品中約有49ml為純果汁,這并不符合上述標準中規(guī)定的不得使用添加劑、不得使用濃縮果汁勾兌等。
《辦法》規(guī)定,虛假標注“鮮榨”、“原榨”等字樣屬于食品標簽、說明書欺詐,可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等最高處3萬元罰款。
現象2
虛假標稱綠色、有機食品
《辦法》中還重點列明了虛假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欺詐行為處理辦法。虛假標注無公害食品、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同樣可對其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員等處以1萬元至3萬元罰款。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在電商平臺上仍有不少商家以“綠色有機健康”、“無農藥無化肥綠色有機”的宣傳名義,出售并未取得國家有機認證的產品。
一家名為“寧遠縣好放心米業(yè)”店鋪銷售的“碧煙稻15kg”產品,頁面上冠以“綠色有機健康非轉基因大米”的名義,售價為75元。但新京報記者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tǒng)中查詢發(fā)現,該產品廠家寧遠縣好放心米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僅取得了一項編號為“WGH-16-01652”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并不具備有機認證證書及資質。
而另一家“大勇蟹田有機大米店”中,銷售的“蟹田大米10kg”產品,宣傳頁面上稱是“有機大米”,使用大量“不施肥、不灑農藥、蟹稻混養(yǎng),無污染綠色有機食品”的文字介紹及圖片。新京報記者查詢發(fā)現,其生產廠家盤錦楊氏米業(yè)有限公司,既未取得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的相關認證,也不具備有機證書及資質。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不得在產品標簽上標注“有機”等字樣、“ORGANIC”等字樣及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
事實上,這種現象屢見不鮮。今年3月2日,新三板掛牌公司正方農牧就因未取得綠色食品認證卻在產品包裝上標有“綠色食品之王”的字眼,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被當地監(jiān)管部門罰款1萬元。
正方農牧是吉林省屬最大國有企業(yè)吉林省煤業(yè)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是國家級農業(yè)產業(yè)化重點龍頭企業(yè)。
現象3
“滋補酒”涉虛假宣傳
酒類產品也是涉嫌虛假宣傳的重災區(qū)。新京報記者查閱發(fā)現,知名品牌勁牌公司旗下產品就因涉嫌虛假宣傳,接連被消費者告上法庭。
2015年4月,消費者許某在電商平臺購買了勁牌35度十全勁酒金樽禮盒500ml,實付金額2800元,該網站宣傳頁載明“勁牌十全大補酒,精選人參、鹿茸等名貴藥材,提純釀制的保健酒,參茸勁酒集滋養(yǎng)脾胃、免疫調節(jié)之功效?!?br />
但許某在向南京市玄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咨詢后得知,該產品并非保健酒,其宣傳違反了廣告法規(guī)定。隨后許某提起訴訟。
2016年11月,法院方面審理認為,涉訴商品系普通食品,但銷售者以保健食品宣傳銷售,且對其配料成分宣傳有誤,構成虛假宣傳,對消費者構成欺詐。
2015年7月,消費者鄧某在云猴網購買了3瓶勁牌35度十全酒,該網站稱該酒為滋補酒,并配有“大補酒,養(yǎng)生酒,抗疲勞,增強免疫力,按做藥的標準生產的保健酒”的廣告宣傳語。
但鄧某查詢發(fā)現,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為普通食品,不屬于保健食品,隨即提起訴訟。2016年3月,法院審理認為,涉案產品并非經國家衛(wèi)生部門審查確認的保健食品,故被告對涉案產品進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構成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判決商家返還鄧某購物款40.5元,并賠償500元。
分析
食品欺詐造成不公平競爭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食品欺詐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是有些企業(yè)不注重夯實提升食品的質量,而是投機取巧在廣告宣傳上重金投入,由此誤導消費者,甚至找一些明星推出虛假廣告,很不正常。
“食品欺詐干擾消費者的知情權、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安全保障權,還會造成企業(yè)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好的食品企業(yè)不做虛假廣告,不誠信的企業(yè)卻敢忽悠消費者”,劉俊海說。
劉俊海表示,《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包括產品欺詐、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欺詐、標簽說明書欺詐在內的十項欺詐行為以及相應法律責任?!罢嬲プ×税傩赵谑称钒踩鹿手薪洺庥銮趾Φ囊恍┓娠L險點、抓住了企業(yè)經營當中的短板和痛點,有助于倒逼企業(yè)誠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