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qū)檢察院表示,食品安全越來越受重要,此類犯罪要重點打擊,但同時要兼顧社會效果,對于情節(jié)輕微的犯罪嫌疑人,可考慮擬不公訴處理。記者注意到,當前,對于食品安全整治處罰,存在不小的現實難題。順德區(qū)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建議,執(zhí)法部門在執(zhí)法時,對于情節(jié)輕微的初犯經營者,可采取行政處罰,如若再犯則移交公安機關;而檢察院對于情節(jié)輕微的犯罪嫌疑人,可考慮不提起公訴,不作刑事處罰。
案例:
早餐店銷售油條鋁超標
據順德區(qū)檢察院介紹,2014年11月上旬始,許某輝、吳某珍從廣州南沙大崗東流市場批發(fā)早餐某外地男子處購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油條,隨后在其早餐店銷售。去年12月9日,經群眾舉報,警方抽檢該早餐店的油條,最后發(fā)現鋁超標,達到241mg/kg。
12月22日,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許某輝、吳某珍,并對其所經營的早餐店進行檢查,當場查獲疑為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一批。經鑒定,抽檢油條的鋁殘留量檢驗結果不合格,含量為357mg/kg,已經遠遠超出國家標準100mg/kg。隨后,公安機關認定許某輝、吳某珍銷售油條不符合標準,已經觸犯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罪,后移交檢察機關擬提起公訴,作刑事處罰。
同樣地,李阿姨的早餐店因銷售鋁超標油條遭到查處。
情節(jié)較輕擬不起訴
順德區(qū)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油條鋁含量應不超過100mg/kg,而這兩宗查處的不合格油條中,鋁含量招標嚴重,均達到300~400mg/kg。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兩起案件中的三名嫌疑人已經觸犯刑法,應按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罪處罰。
在聽證會現場,許某輝、吳某珍、李阿姨三名嫌疑人多次強調,其所銷售的油條均從他處購買,銷售時并不知道油條不合格,鋁含量超標;而且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對相關法律知識不清楚。記者注意到,警方也當場表示,三名嫌疑人雖銷售鋁超標油條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考慮未造成重大社會危險,且認罪態(tài)度較好,同意檢方的擬不起訴處理意見。
明明觸犯了刑法,為何要做擬不公訴處理呢?順德區(qū)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目前,對于此類食品案件,處罰的尺度多大存在爭議,如果是生產不符合標準食品,肯定會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處罰,但對于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的經營者,如果主觀上不知情,且未造成重大社會危險,可適當考慮擬不公訴處理,“上述兩宗案件,考慮到案件實際情況及社會效用,故擬作不公訴處理”。
案情:
今年公訴148宗203人
而記者從順德區(qū)檢察院獲悉,統(tǒng)計顯示,去年,該院處理食品安全類犯罪案件起訴24宗39人,沒有不公訴案件;而今年截至10月25日,該院對涉及食品安全類犯罪提起公訴已經高達148宗203人,不公訴5人。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年初至今年10月25日,該院對相關犯罪提起公訴才4宗5人,無不公訴情況。
從數據不難看出,同比去年,順德的食品安全類犯罪案件正在成倍增長。對此,順德區(qū)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現象與這兩年展開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有關,由于這類案件打擊力度加大,此類案件從去年開始慢慢增多了。順德區(qū)檢察院公訴局副局長樊賀稱,順德在整治食品藥品安全類犯罪方面行動較快,因而案件數量相對較多,且不少案件已經完成公訴。
小提醒
銷售者應查驗食品是否合格
記者注意到,上述兩宗擬不公訴案件中,對于銷售鋁超標油條,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稱,他們主觀上并無惡意。事實上,這種經營者法制觀念薄弱的現象,正是食品藥品類犯罪案件高居不下的原因所在,也正是如今整治的難點所在。
對此,順德區(qū)市監(jiān)局法制科工作人員張春曉提醒經營者,作為普通經營者,在采購食品時,有義務查驗供貨單位是否有銷售資質,查驗食品是否合格,同時在銷售過程中應對食品流向做好記錄,并做長時間保存。而樊賀表示,要加大普法力度,對于經營者,尤其城鄉(xiāng)結合部、村居等個體經營者,要加大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傳,讓他們有意識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