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對于食品而言不僅起到保護的作用,而且還在擔任“沉默銷售者”的角色。全球很多企業(yè)都推出了形態(tài)各異的包裝,以吸引人們的眼球,但是與此同時,食品包裝安全問題卻日益嚴重。
英國食品法律決策人公布起草方案,貫徹有關塑料包裝和其他食品接觸材料的歐盟法律。于12月份開始貫徹實施的歐盟新法律會更加嚴格要求塑料食品公司應用什么材料才可以被用做來包裝他們生產的產品。
過濾到食品中的遷移限制,并且制造了一系列食品公司禁止使用的黑名單物質。公布有關英國新法律的咨詢,貫徹歐盟指示,食品標準機構說道,也將加強其他三項法律,并將塑料物質的修改法律轉變成新型簡單的英國法律。
這將使得食品公司更加容易遵守法律,法律決策人員在咨詢文件中闡述道,這已于上周公布,還外加一份法律草案。目前,英國有關食品接觸塑料物質的法律將在有關法律的五個部分加以闡述。
這個經提議的英國法律將產生一系列的攻擊,一些供應產品違反了此法律規(guī)定,并且違反了歐洲規(guī)章和處罰條例。
歐盟規(guī)章鞏固可兩大有關環(huán)氧派生物質,這些易于與食物接觸,因此對食品接觸塑料材料、膠粘和薄膜的使用增加了許多安全使用規(guī)定。
在食品接觸、膠粘和薄膜材料物質中,允許使用羥基苯、丙烷和乙醚有一定的距離限制,每千克只能九毫克的特定距離遷移,或是一種食品模擬物質,例如水解衍生物。
歐洲委員會規(guī)章放松了針對乙醚和水解衍生物從包裝上移植到食品的限制。此限制條件意即,六公寸只能有9毫克的物質移植,而材料是容器例如盆、罐、壺和桶,或與容器比較相近的區(qū)域。那些容量低于500毫升或高于10升的容器同樣也可以受用。膠片薄膜或其他不能夠填充的物質材料,或不可能測算表面積和食物數量之間關系的物質材料。
乙醚的產生,只限制于一些特殊的氯乙醇,每公斤食物或食物模擬移植總量不會超過1毫克,或其他包裝形式每六公寸不超過1毫克。
從1月1日開始,歐洲委員會允許使用含有乙醚物質材料的貿易,僅在歐盟國家內實行。